津教委〔2014〕47号
2014-07-02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4〕53号)精神,提高我市教育系统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能力水平,切实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市教委依据相关规定,特制订《天津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