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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考场纪律
2016/11/2

                 

 

1. 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照座次表入座。

2. 考生进入考场,必须将所携带的书包、书籍、纸张等物品放到指定的存放物品处,书桌清空,否则按违纪处理。

3. 手机设置为关闭状态,放到指定的存放物品处,否则按违纪处理。

4. 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在试卷和答题卡规定位置填写本人班级和姓名。

5. 听统一开考铃声后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开始考试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20分钟,可以提前交卷离场。

 6. 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

7.  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否则按违纪处理。

8.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教师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监考教师的,按照相关纪律处理。

 

 

                       

  天津市电子计算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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