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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市基础教育“教育创新”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7/12/7

附件:教育创新申报表.doc

附件:新会员、会员证遗失证明模版.doc

各位教师:

天津市教育学会关于“天津市基础教育教育创新论文评选办法”已经下发,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此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条件

    1. 参评论文应具有创新性,体现本学校的最新研究成果。

    2. 参评论文必须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并对教育教学实践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可以论述正在推广普及的经验和成果,也可以进行前瞻性、预见性的超前研究。

    3. 参评论文应主题鲜明、结构合理、逻辑性强、文字通顺。题目、内容和语言都应具有学术研究的特点,避免写成工作总结,进行空洞论述,滥用名人名句等弊病。字数不少于3000

  1. “教育创新”论文评选不收取评审费,参评者须为2018年度注册的天津市教育学会个人会员。每人限报1(与人合作也只能报一篇)。流动教师可在现在单位申报。每篇论文在市区学会只能申报一次,以前申报过的论文不能重复申报。

     二、评选办法

        1.天津市基础教育“教育创新”论文评选活动采取校级、区级、市级三级评选。

    2.学校在本校市教育学会会员中征集本年度“教育创新”参评论文,成立创新论文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出质量水平较高的论文推荐为区级参评论文,并且推荐其中的20%为优秀成果,在《登记表》中标明。

    推荐为区级参评论文的教师需要提供学术诚信证明,在《申报表》中“本人承诺”一栏内发表个人诚信的郑重声明并签字。学校需要审查此项成果确系申请人所有,领导签字,学校盖章,才可以申报到区里。如有诚信违规,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校不能参加本年度区级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申报。

    3.区教科所将各校上报的参评论文汇总,组织专家对参评的论文进行区级评选。区级评审分为区级一、二、三等奖。文不对题、内容陈旧、疑似违规、字数不足等论文会被“淘汰”。

        4.市教育学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参评的论文采取学科分类、分组无记名方式进行市级评选。市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将评选结果在天津市教育学会网站上公示。优秀论文奖励等次为一、二、三等奖。

        5.评选活动强调学术诚信,严格执行市教育学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基础教育学术诚信工作的意见》(津教学会[2009]5号)和《关于建立学术诚信档案制度的有关规定》(津教学会[2004]6号)文件精神。

    三、报送要求

    1.文本要求:请申请人将本人参评论文,用A4纸打印,论文标题用宋体小2号,空一行,再排正文,正文用仿宋_GB23123号,行距20,各级标题加黑,各页居中加页码。版面要整洁、美观、大方、统一。

    将本人的《申报表》作为首页,本人会员证复印件作为第二页(新会员、会员证遗失会员将2018年天津市学会会员信息表作为第二页),参评论文作为第三页, 左上角用一个订书钉装订,参评论文的纸介稿和电子稿一并报送。

    2. 学校汇总学校教师的参评论文,论文按学科分类,填好《天津市基础教育教育创新论文评选登记表》(见附件二),表内文字一律使用12号楷体GB2312。纸介版、电子版集中报送。文件名称分别以“学校名称”“学科”“教师姓名”命名。电子版可用U盘直接报送,也可发电子邮件。

        3.《申请表》中的“论文编号”由区教科所统一编制,基层学校不填写;“评审结果”“评审意见”基层学校不填写。“学科分类需要填写汉字,按论文内容申报学科。《登记表》中所有学科都填写在一张登记表中,学科按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小学语文、小学数学、道德与法制、科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音乐、美术、德育、管理、职教、幼教、其他顺序填写。将推荐的优秀成果在“是否推荐优秀成果”一栏中标明。《统计表》中需要填写“报送数量”。

    4.报送时间和地点:1214日(周四)前交科研督导室刘婧老师收,联系电话:18622238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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