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科研主任及区级课题负责人:
根据《河西区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做好区级课题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课题研究过程的检查和督促,保证课题的顺利实施。河西区教育科学研究所将在2017年12月进行课题工作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研究计划落实情况。包括研究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案例调查、调研数据整理及运用、调查报告、学术交流等情况。学校科研室检查落实。区教科所将不定期深入学校进行阶段检查。
2.课题研究进展情况。每个课题组填写《河西区“十三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并将阶段成果附在中期检查表后面。2018年3月30日之前以学校为单位发到指定邮箱。
中学:hexikeyan3@sina.com
小学:hexikeyan2@sina.com
幼儿园:hexikeyan1@sina.com
3.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及批复。有课题重要事项需要变更的,请课题负责人填写《河西区“十三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书》,一式三份,课题负责人签字,学校盖章,于2018年3月30日之前报区教科所。
中学:教育中心317室张新、刘淑霞,电话:83836308
小学:教育中心316室赵明英、樊琳,电话:83836540
幼儿园:教育中心317室徐慧、顾烨,电话:83836308
附件1:《河西区“十三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
附件2:《河西区“十三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书》
河西区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7年12月5日
河西区“十三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