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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职专2018年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2018/11/13

天津市电子计算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18年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及河西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坚持以教师的发展为本,充分发挥职称评定的激励和导向作用,逐步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的用人机制,增强学校的生机和活力,激发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恪尽职守、开拓进取精神,落实学校的发展目标。

二、推荐评审原则

1.坚持业绩为先的原则。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

2.坚持依法依规评聘的原则。严格执行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依据《天津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津人社局发〔201628号)、《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水平评价标准》(津人社局发〔201627号)、《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办法》(津人社局发〔201629号)等文件。

3.严格执行择优评聘,优先推荐的原则。对一贯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师德高尚、勇挑重担、满工作量或超工作量的骨干教师优先推荐;对按照学校要求承担并完成班主任或指导学生社团等工作优先推荐;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勇于创新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优先推荐;同等条件下,对积极给春、高考班上课的教师优先推荐;对援疆、援藏等做出特殊贡献的教师优先推荐。

4.坚持业绩为主,综合评定的原则。(全体教职工测评、专业推荐评审小组测评、领导小组测评)

5.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公开推荐数额、公开评审政策、公开宣讲业绩的“三公开”,严格推荐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不搞暗箱操作。

三、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李桂敏、徐长群

成员:张淑君 万静 王梅 霍娟 刘红宇

2、推荐评审小组

组长:王梅 霍娟

成员:刘红宇 刘淑平 张晓秋 张虹 罗燕 杨静 石芳

3、纪检监督小组

组长:王秀荣

成员:王晓玲  刘芃  宋博  冯莉  薄跃萍  孙越璋

四、工作要求

1、职称领导小组、推荐评审小组和纪检监督小组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执行文件内容,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的做好职称评审工作。

2、在推荐和评审工作中注重考察参评人员的师德表现,对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从事有偿家教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申报资格;

3、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停报三年。已通过推荐和评审的,也将取消其资格。

4、学校监督小组要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推荐委员会要通过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等多种方式,从师德、能力、业绩、贡献等方面对申报人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推荐票数超过参会人数1/2的方可推荐。

5、 广大干部、教职员工在民主测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条件认真评议。

6、职称评审的各程序和环节以及公示情况,要接受学校职称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

五、参评人员范围

2018年度参评人员范围为20181231日在编在岗的教师。任教年限和任职年限均计算到20181231日。

六、评审条件津人社局发〔201627号】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4、参加年度或学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级。

5、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且成绩合格。

6、具备计算机应用能力,并取得相应级别的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二)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1.学历和资历条件

高中教师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须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担任一级教师五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担任一级教师两年以上。女教师国家规定法定产假、哺乳假、计算在任教、任职年限内。

城镇教师须有在农村校或薄弱校工作一年的经历。

2.政治思想和师德条件

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师德高尚,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

3.教育业绩条件

1)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为促进学生(幼儿)健康成长发挥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

2)专任教师任教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工作五年以上,并出色完成任务,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因学科特点未安排班主任工作的,须担任本学科的活动团队指导员或教练员五年以上;行政兼课人员任教以来须担任班主任工作两年以上。年级组长、教研(学科)组长、备课组长工作经历可视同班主任经历。

4.教学业绩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学业绩突出,教学丰富灵活,教学效果好。

2)任现职以来,做校级公开课或示范课两次以上。同等条件下,作课等级高的优先。

3)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在指导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方面做出较大贡献。任现职以来,所培养的青年教师(须有师徒合同)取得区级以上优秀成绩。徒弟获得区级以上成绩需在签订师徒合同日期以后,并且是教学、教研方面的获奖。

4专任教师须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校领导须现岗兼任学科教学课程,近五年以来,兼课不少于五个学期,周课时不得少于2课时或者承担并完成两项市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幼儿园园长每学期须参加听课、评课、教研活动等不少于五次其他行政人员必须现岗兼任学科教学课程,近五年以来必须连续兼课,周课时不得少于4课时。兼课人员需提供5年原始教案、学校课表。

5.教育教学研究条件

任现职以来,在区县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交流会议上交流教育教学论文(独撰或第一作者)两篇(农村教师一篇)以上;或参与编写出版专著一部。撰写论文在区县级以上刊物获奖,也视为符合条件。

6.申报学科

需在国家、市中小学课程计划规定课程内,任教课程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现岗任教学科不满一年,按原学科申报。

(三)一级教师评审条件

1.学历和资历条件

高中教师须具备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须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担任二级教师四年以上。小学、幼儿园教师具备中等师范以上学历,担任二级教师五年以上。

2.政治思想和师德条件

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师德高尚。

3.教育业绩条件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经验。

2)专任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并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因学科特点未安排班主任工作的,须担任本学科的活动团队指导员或教练员工作两年以上。行政兼课人员不做班主任要求。

4.教学业绩条件

1)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方法丰富灵活,教学效果较好。

2)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尊重导师,虚心求教,在教学团队中发挥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

3)行政人员必须现岗兼任学科教学课程。周课时不能少于4课时。

5.教育教学研究条件

具有进行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态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改进和创新教学方法,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有校级交流的论文或教学总结一篇及以上。

七、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11109日上午,区教育局召开专项工作会议,部署我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1109日下午学校召开党委会,研究我校《2018年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实施方案》。

21112日下午,学校召开党委会研究通过我校《2018年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实施方案》。

31113日上午召开教代会讨论通过我校《2018年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实施方案》。

41114日上报我校《2018年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实施方案》到教育局人事科。

51115日下午4:15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宣传我区2018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水平评价标准》。宣布我校《2018年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我校2018年教师职称评聘工作。

61116日上午召开领导小组、推荐小组、监督小组三组联合会议,1116日下午召开符未晋人员会议,布置申报工作。

71119日上午8:00符未晋人员将相关材料交到学校职称监督小组。

81119日职称监督小组确认申报人资格。

91120日申报人签订承诺书。

101121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由申报人做业绩汇报,并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包括群众测评、领导小组、推荐评审组三部分。

111122由职称推荐评审组拟定推荐名单。

121123日职称领导小组确定推荐名单

131123日将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

141126日,各单位上报公示名单。

151128日上报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档案。同时上交学校职称工作监督小组的报告。

八、业绩汇报相关要求

1、述职材料经过监督小组审核。

2、申报高级职称述职不超过5分钟,申报一级教师业绩汇报不超3分钟。

3、业绩述职做成PPT,述职前上报监督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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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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