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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实施方案
2019/10/9

天津市电子计算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19年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及河西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坚持以教师的发展为本,充分发挥职称评定的激励和导向作用,逐步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的用人机制,增强学校的生机和活力,激发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恪尽职守、开拓进取精神,落实学校的发展目标。

二、推荐评审原则

1.坚持业绩为先的原则。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

2.坚持依法依规评聘的原则。严格执行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依据《天津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津人社局发〔2016〕28号)、《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水平评价标准》(津人社局发〔2016〕27号)、《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办法》(津人社局发〔2016〕29号)等文件。

3.严格执行择优评聘,优先推荐的原则。对一贯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师德高尚、勇挑重担、满工作量或超工作量的骨干教师优先推荐;对按照学校要求承担并完成班主任或指导学生社团等工作优先推荐;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勇于创新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优先推荐;同等条件下,对积极给春、高考班上课的教师优先推荐;对援疆、援藏、援甘等做出特殊贡献的教师优先推荐。

4.坚持业绩为主,综合评定的原则。(由全体教职工测评、推荐评审小组测评、领导小组测评综合评定,由推荐评审小组拿出推荐意见。)

5.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公开推荐数额、公开评审政策、公开宣讲业绩的“三公开”,严格推荐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不搞暗箱操作。

三、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李桂敏、徐长群

成员:张淑君 万静 王梅 霍娟 周凯

2、推荐评审小组

组长:王梅 霍娟

成员:刘红宇 冯莉 周凯 张虹 孙敬文 杨静 石芳

3、纪检监督小组

组长:王秀荣

成员:王晓玲 刘芃 宋博 郑媛媛 薄跃萍 孙越璋

四、工作要求

1、职称领导小组、推荐评审小组和纪检监督小组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执行文件内容,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的做好职称评审工作。

2、在推荐和评审工作中注重考察参评人员的师德表现,对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从事有偿家教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申报资格;

3、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停报三年。已通过推荐和评审的,也将取消其资格。

4、学校监督小组要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推荐委员会要通过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等多种方式,从师德、能力、业绩、贡献等方面对申报人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推荐票数超过参会人数1/2的方可推荐。

5、 广大干部、教职员工在民主测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条件认真评议。

6、职称评审的各程序和环节以及公示情况,要接受学校职称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

五、参评人员范围

2019年度参评人员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在编在岗的教师。任教年限和任职年限均计算到2019年12月31日。

六、评审条件【津人社局发〔2016〕27号】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4、参加年度或学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级。

5、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且成绩合格。

6、具备计算机应用能力,并取得相应级别的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二)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1.学历和资历条件

高中教师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一级教师五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担任一级教师两年以上。女教师国家规定法定产假、哺乳假、计算在任教、任职年限内。

2.政治思想和师德条件

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师德高尚,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

3.教育业绩条件

(1)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挥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

(2)专任教师任教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工作五年以上,并出色完成任务,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因学科特点未安排班主任工作的,须担任本学科的活动团队指导员或教练员五年以上;行政兼课人员任教以来须担任班主任工作两年以上。年级组长、教研(学科)组长、备课组长工作经历可视同班主任经历。

4.教学业绩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学业绩突出,教学丰富灵活,教学效果好。

(2)任现职以来,做校级公开课或示范课两次以上。同等条件下,作课等级高的优先。

(3)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在指导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方面做出较大贡献。任现职以来,所培养的青年教师(须有师徒合同、专业相近或相同)取得区级以上优秀成绩。徒弟获得区级以上成绩需在签订师徒合同日期以后,并且是教学、教研方面的获奖。

(4)专任教师须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校领导须现岗兼任学科教学课程,近五年以来,兼课不少于五个学期,周课时不得少于2课时;或者承担并完成两项市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其他行政人员必须现岗兼任学科教学课程,近五年以来必须连续兼课,周课时不得少于4课时。兼课人员需提供5年原始教案、学校课表。

5.教育教学研究条件

任现职以来,在区县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交流会议上交流教育教学论文(独撰或第一作者)两篇以上;或参与编写出版专著一部。撰写论文在区县级以上刊物获奖,也视为符合条件。

6.申报学科

需在国家、市中小学课程计划规定课程内,任教课程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现岗任教学科不满一年,按原学科申报。

(三)一级教师评审条件

1.学历和资历条件

高中教师须具备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二级教师四年以上。

2.政治思想和师德条件

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师德高尚。

3.教育业绩条件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经验。

(2)专任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并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因学科特点未安排班主任工作的,须担任本学科的活动团队指导员或教练员工作两年以上。行政兼课人员不做班主任要求。

4.教学业绩条件

(1)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方法丰富灵活,教学效果较好。

(2)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尊重导师,虚心求教,在教学团队中发挥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

(3)行政人员必须现岗兼任学科教学课程。周课时不能少于4课时。

5.教育教学研究条件

具有进行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态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改进和创新教学方法,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有校级交流的论文或教学总结一篇及以上。

七、时间安排

1.9月27日,学校召开党委会研究通过我校《2019年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教育局人事科。

2.10月8日下午召开领导小组、推荐小组、监督小组三组联合会议,布置我校《2019年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三个工作组的工作要求,明确后续工作安排。

3.10月9日上午8:30申报职称人员材料交到学校职称监督小组审核,确认申报人员资格。

4.10月14日申报人签订承诺书。

5.10月18日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由申报人做业绩汇报,并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包括群众测评、领导小组、推荐评审组三部分。

八、业绩汇报相关要求

1、述职材料经过监督小组审核。

2、申报高级职称述职不超过5分钟,申报一级教师业绩汇报不超3分钟。

3、业绩述职做成PPT,述职前上报监督小组。

 

天津市电子计算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19.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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