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工作各方面,着力推进文明校园创建,持续深化教师敬业行动,培养树立、宣传表彰一批敬业爱岗、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教职工文明典型,按照河西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河西区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河西区教育系统第四届 “敬业标兵”的通知》(津河西文明办〔2020〕9号)文件精神,制定我校工作方案:
一、参评范围
全体教职员工
二、评选名额
择优推荐河西区教育系统“敬业标兵”候选人 1名;校级“敬业标兵”9名。
1.校级“敬业标兵”。校级“敬业标兵”占本校在职教职工人数的 5%。其中:
(1)援派教师参评办法:2019 年以来,参与援疆援藏援甘等援派任务,履职尽责,较好完成援派任务的,学校可直接授予校级“敬业标兵”称号,不占本校校级“敬业标兵”指标。
(2)流动教师参评办法:流动教师在流入校参加“敬业标兵”评选,校级“敬业标兵”名额占现有流动教师的 10%,不占流入校校级标兵指标。
2.区级“敬业标兵”。区级“敬业标兵”从校级“敬业标兵”中产生,学校择优推荐河西区教育系统“敬业标兵”候选人 1名。其中,援派教师及交流教师事迹特别突出的,可推荐 1 名参评区级“敬业标兵”,不占学校推荐指标。
三、评选条件
1.践行文明,争做楷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积极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在文明城区建设、文明校园创建中,争排头、作表率。
2.立德树人,依法执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遵纪守法,积极践行河西教育精神,注重个人修养,模范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学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3.为人师表,敬业爱岗。严谨治学,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师德事迹突出、感人,在本校、本系统具有较大影响。
4.呵护生命,崇智求真。关爱学生、尊重学生,注重对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的全面引领;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对学生循循善诱,精心辅导,后进生转化工作成绩显著;关心帮助困难学生,耐心解决弱势学生的各种困难,深受学生的尊敬和爱戴。
5.创新进取,终身学习。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具有较强的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示范性和榜样性,教育教学成绩显著;能坚持学习,拓宽知识视野,不断更新知识结构。
6.在 2019-2020 学年度师德考核中为合格等次。
四、评选方式
1.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委会)
组长:李桂敏、徐长群
副组长:万静、王梅、霍娟
成员:周凯、刘红宇、冯莉、薄跃萍、王立君、家长代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务办,负责评选的组织协调工作。
2.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自愿申报。
(2)坚持向一线倾斜,向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者倾斜;向勇于承担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倾斜;向参与援甘等援派任务的教师倾斜。
(3)缺勤(不含公假)累计超过一周者不予评选;不满工作量者不予评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者不予评选。
五、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10月9日(周四),党委会进行部署,制定《实施方案》。
10月10日(周五),召开全体会向全体教职工做评选工作的动员。
10月13日(周二),召开全体会进行事迹交流,候选人以ppt的形式准备5分钟事迹汇报材料,由全体教职工投票选举,办公室汇总选票对候选人进行排序。
10月14日(周三),经教代会审议和校行政审批确定校级“敬业标兵”9名,择优推荐区级“敬业标兵”候选人1名。
10月15日(周四),进行公示五天。
10月22日(周四),办公室上报校级“敬业标兵”汇总表及区级“敬业标兵”推荐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凡参加河西区教育系统“敬业标兵”评选的教职工要填写《河西区教育系统“敬业标兵”推荐表》,撰写1500字的事迹材料, 并提交《天津市教师师德档案(2019-2020学年度)》。
11月对第四届“敬业标兵”进行宣传、表彰。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此项评选推荐工作,把推荐评选过程作为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确保工作到位,不走过场。
2.在评选活动中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履行程序,确保公平公正。推荐人选须经教代会讨论同意并进行公示五天。
3.坚持“以评促建”的原则,通过评选活动进一步促进师德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大宣传榜样、学习榜样的力度,进一步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示范文明的良好氛围,激励和鼓舞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开拓创新,为学校发展再立新功。
天津市电子计算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