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电子计算机职专深入开展】
【“锤炼政治品格 弘扬担当精神”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安排】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锤炼政治品格 弘扬担当精神”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鼓舞全校党员干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按照《河西区教育系统开展“锤炼政治品格 弘扬担当精神”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天津市电子计算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开展“锤炼政治品格 弘扬担当精神”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安排,现将近期大学习大讨论的学习活动要求安排如下:
一、围绕专题一抓牢学习研讨。(具体时间7月中旬至8月底)
专题一: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
(一)深化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学习篇目,党员干部利用自学、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集中交流等形式重点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8月5日前完成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内容学习任务。
(二)开展交流研讨。8月25日支部班子成员和支部各党小组围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安排一天时间进行集中学习研讨。领导班子要把交流研讨开成“准”民主生活会,各党支部(党小组)要把交流研讨开成“准”组织生活会。
完成时限:2020年8月26日前
二、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深入开展纪法学习和警示教育工作
按照河西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在全区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深入开展纪法学习和警示教育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学校党支部开展纪法学习和警示教育,推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取得实效。
(一)开展纪法学习。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履行好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赋予的政治责任,做好职权范围内党员干部和教师的教育、监督、管理等工作。
完成时限:2020年8月5日前
(二)开展警示教育。理论学习中心组运用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在河西区教育系统开展“锤炼政治品格、弘扬担当精神”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部署会暨警示教育大会上通报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及区纪委监委编印的《违反党的纪律及职务违法犯罪警示案例汇编(2018年)》,通过开展交流研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教师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促进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廉洁从教。
完成时限:2020年8月5日前
(三)切实以案促改。围绕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中反映出的具体问题和共性问题,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和“担当作为”主题,科学总结管党治党取得的成效,研判本单位、本部门政治生态状况,认真剖析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措施,建章立制,整改提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市组织系统专题座谈会精神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鸿忠书记在全市组织系统专题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河西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市组织系统专题座谈会精神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纳入“锤炼政治品格 弘扬担当精神”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一)开展专题学习。要采取党委理论中心组、党支部(党小组)集体学习等形式,认真传达学习座谈会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准确把握贯彻落实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
(二)集中交流研讨。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纳入“锤炼政治品格 弘扬担当精神”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结合第一专题,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8月3-5日,学校党支部理论中心组开展一次集体学习研讨,全体党员开展一次集体学习研讨。完成时限:2020年8月5日前
天津市电子计算机职专党委
2020年7月30日
备注:8月5日前理论中心组和全体党员需完成的学习内容: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自选篇目)。
2、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3、《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5、李鸿忠书记在我市组织系统专题座谈会上的讲话
河西教育系统关于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情况统计表(一)
党组织名称: 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
主要内容 |
完成时限 |
完成情况 |
|||
专题一: “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 |
理论学习 |
《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学习篇目,重点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 |
11月底 |
|
||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 |
8月5日 |
|
||||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
||||||
交流研讨 |
领导班子“准”民主生活会时间 |
|
8月26日 |
|
||
全体党员“准”组织生活会时间 |
|
8月26日 |
|
|||
纪法学习和 警示教育 |
纪法学习 |
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 |
|
8月5日 |
|
|
警示教育 |
时间、形式 |
|
|
|||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市组织系统专题座谈会精神 |
领导班子专题学习、交流研讨时间 |
|
8月5日 |
|
||
全体党员专题学习、交流研讨时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