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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论文评奖的通知
2015/10/7 23:21:02
 

关于组织我市中小学教师参加

中国心理学会学校心理学分会举办的

第七届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论文评奖的通知

为提高我市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水平,天津市社会心理学学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分会决定组织全市中小学教师参加中国心理学会学校心理学分会第七届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论文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评选成果的有关要求

1.近三年来发表或未发表的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成果均可参加评奖;

2.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经验总结、调查报告、实验报告、个案分析等;

3.评审范围:我市所有中小学、中专、职校、幼儿园所教师均可参加。

二、评奖级别与待遇

1.评奖共设三个奖级,包括: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评审活动由分会组织专家组负责评审,其步骤包括各区县初评、专家组复审两个阶段,全部评审过程将受学校心理学专业委员会的监督,保证评审过程的公平与公正。

3.获奖者由中国心理学会学校心理学分会颁发获奖证书。

三、报名与送审时间

参加评奖者须在2015年6月1日前将稿件交到学校科研督导室,6月30日前交到天津师大教育学院刘致微处(联系电话:23766240)。论文封面左上角务必注明第八届全国论文评奖

四、送审稿件的要求

1.送审稿件应做到:题目表述准确,选题有一定新意,内容充实、有创新,研究方法科学、严谨,写作规范,对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有一定参考价值。

2.送审稿件要按照各种文体的规范要求写,但不论哪种文体,都要包括以下几项:1)题目,2)单位与作者,3)内容摘要(200字以内),4)正文,5)参考文献。

3.送审稿件要按照统一规格,打印纸用A4纸,标题用三号黑体字,正文用5号宋体字。送审稿件除打印稿外,必须同时交一份电子版稿件(由区县统分会一收交)。

4.送审稿件一律自留底稿,评审之后不再退稿。

5.稿件严禁抄袭,凡发现内容、文字雷同或全文从网络下载者,将取消其评审资格。

五、费用

  每篇送审稿件交评审费80元。

           天津市社会心理学学会

中国心理学会学校心理分会

                        2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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