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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现代化标准解读与要求
2017/3/13

附件:2017031337477329.docx


附件1

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

(2016-2020年)

 

    一、学校管理

    (一)办学思想

1.学校认真贯彻执行《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学校《章程》或《学校管理规定》,按有关规定依法办学。

责任部门:科研督导室

已完成学校《章程》制定,后期随学校建设和发展进一步完善和修订。

2.根据天津市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区域及行业集团经济社会和产业升级的发展需求,明确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思路,将学校发展纳入各区、行业集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

3.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全日制、非全日制的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的办学思路,培养符合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生产、管理、服务一线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人才。

责任部门:教学、技能创业中心和信息中心

课程计划、实训计划、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安排等

    (二)领导班子建设

    4.学校领导班子结构合理。学校校长、教学副校长具有三年以上职业教育或职业培训、企业工作经历,具有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5.学校领导班子主动接受办学主管部门的领导,形成懂职业教育规律、有较高政治素养、服务意识和管理能力的领导集体,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

6.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开拓创新能力强,形成运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学校工作成绩显著,群众满意度高。

责任部门:党务、人事

    (三)运行机制

    7.实行校长负责制。形成校长全面负责、党组织保证监督有力、教职工民主参与的管理体制。

8.学校管理制度健全。建立了教学管理、预算管理、学籍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全面实行“双证书”制度,各项管理工作规范、科学、有效。

责任部门:各处室

已完成制度汇编,待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9.建立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有专门机构负责,并配备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指导人员3人以上,开设《就业指导课》,为学生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

责任部门:教务处、技能创业中心

    二、办学条件

    (四)占地面积与建筑面积

10.中专学校、职业学校的校园占地面积达到50000㎡(75亩)(艺术类学校:20000㎡;体育类学校:33000㎡);

技工学校的校园占地面积达到30000㎡;

生均占地面积达到33㎡。(在校生规模1500人)

11.中专学校、职业学校的建筑面积40000㎡(25000㎡;艺术类学校:20000㎡;体育类学校:20000㎡);

技工学校的建筑面积18000㎡;

生均建筑面积达到20㎡。

12.学校各种建筑和设施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

责任部门:总务处

    (五)经费与使用

    13.学校得到市、区、行业集团及主办单位的大力支持,办学投入有保障。

    14.依据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全面落实教师待遇。

    15.积极争取市、区、行业集团及主办单位对国家和本市重点支持建设项目的资金、设备、土地及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做到到位及时,保障有力。

    16.具有与培养规模相适应的日常运行、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师资培训等稳定可靠的办学经费保障。

17.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责任部门:财务、人事

    (六)图书馆和阅览室

18.中专学校、职业学校图书馆印刷图书生均不少于30册;

技工学校图书馆印刷图书按其在校生规模酌减。

19.中专学校、职业学校图书馆拥有报刊150种以上(艺术类学校:100种以上;体育类学校:80种以上);

技工学校图书馆拥有报刊数按其在校生规模酌减。

    20.印刷图书和报刊以及电子图书充足,实现计算机管理,借阅率高。

21.有电子阅览室,现代化管理水平高,教师阅览室和学生阅览室的座位数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20%和学生总数10%。

责任部门:教务处、总务处

    (七)体育与卫生设施

    22.学校贯彻落实《体育工作条例》要求,体育教师配备合理,体育场地及设施能满足体育活动和教学需要。

23.中专学校、职业学校有400米环形塑胶跑道(艺术类学校:300米跑道);

技工学校具备满足体育教学和学生锻炼身体需要的体育设备设施和运动场所。

    24.学校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学校教学、生活设施符合要求,有卫生机构及专职人员,食堂条件好。

25.学校近三年无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责任部门: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

    (八)实训设备与实训管理

    26.学校重视实训基地建设,每年增加投入,同时积极引进行业、企业先进设备,且实训效果显著。

27.各专业均具有教学必需的校内实训场所和设备设施。

中专学校、职业学校教学实习、实训设备生均值不低于5000元(文科类学校酌减);

技工学校教学实习、实训设备总值不少于300万元。

    28.各专业均建立了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

    29.校内实训设备现代化水平高,符合天津支柱产业、行业、企业的实际且设备齐全,设备工位数能满足实训要求。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实训课开出率达到98%以上。

30.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规范,有章可循,专门机构专人管理,并充分发挥设备效益。

责任部门:信息中心、技能创业中心

    (九)数字化校园建设

    31.数字化校园建设有成就,建有功能齐全和运行流畅的校园网,建有高效迅捷的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32.学校普遍使用先进的计算机,生均计算机台数不少于0.20台。90%的学生具备了应用计算机解决工作与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3.数字化学习资源管理和应用平台能满足教学需要。

    34.重要的教学、实训场所配置多媒体设备。

35.骨干专业的主干课程(含重要实训项目)能利用数字化教学资源。

责任部门:教务处、信息中心

    三、校企合作

    (十)校企合作机制

    36.学校建立了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行业集团、企业参与的校企合作委员会、专业指导委员会,有专门机构、专人负责校企合作工作。

    37.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建立与企业紧密合作关系,为学生实习、教师下厂培训提供稳定的基地,且专业(岗位、工种)对口,每个专业应有相应的合作企业2家以上,学校、学生、企业满意。

    38.积极与行业、企业及用人单位合作开展订单培养。

39.开展集团化办学,发挥区、行业集团等主办单位和学校各自的优势,资源互补,校企合作,专业建设成果显著,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责任部门:技能创业中心

    (十一)实习实训管理

    40.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学生实习的各项规定。建立和完善学生到用人单位实习的管理制度,落实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建立考核监督检查制度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41.校企均有相应的管理机构,专人管理学生实习工作,跟踪检查及时。

42.校企共建保障机制,落实举措,确保学生按时获得合理的报酬(校企协议中要有明确的规定,实习学生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或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学生顶岗实习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

43.学生实习无安全事故发生,学生满意度高。

责任部门:技能创业中心

    (十二)企业参与教育教学

    44.学校建立了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行业、企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教育教学评价机制和评价体系,评价结果好。

    45.学校聘任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和社会能工巧匠来校任教,参与教学改革与管理。从行业、企业聘任的兼职教师占专任教师的20%左右。

    46.通过校企合作积极落实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做到专业教师每两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专业实践不少于两个月。

47.在国家级中职示范校以及技工学校中,建立了相应的职业资格鉴定站(所),且培训、鉴定、考核、取证工作运行情况良好。

责任部门:教务处

    (十三)社会服务

    48.学校充分利用教学、实训、技术资源,大力开展为企业员工培训、劳动力转岗培训以及面向社会的多层次职业培训,年培训人数应为在校生的2倍以上,并取得突出的成果。

    49.学校利用教育、实训、技术等资源,面向社会,开展生产、咨询和技术服务,效果明显。

    四、教育教学

    (十四)德育工作

    50.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学校教育理念新,突出职业教育特色和学生实际,全员全程育人,成效显著。

    51.建立和健全学校德育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了德育工作和学生管理制度。

    52.落实《德育大纲》中课程和课时要求,建立稳定的专门的德育课师资队伍,开齐开足德育课程,强化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发挥好德育课主渠道作用。

    53.开设《心理健康课程》,建立心理咨询室,学校至少有一名心理咨询辅导师,并持证上岗。

    54.建立了学校、家庭、企业、社会紧密联系的德育工作网络,将德育渗透在教学、实训、社会生活的全过程。

55.学校重视企业文化进校园,构建了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校园文化;学校注重美育教育,大型文体活动有特色,内容有创新。

56.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对学生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演练,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57.近三年来,无违法违纪事件和社会重大不良事件发生。

责任部门:德育处

    (十五)专业建设与改革

    58.学校能主动根据天津支柱产业、区域经济、行业集团产业调整和企业岗位(工种)的实际,通过新设或调整专业及时优化专业结构,形成以市(校)级骨干专业为核心、相关专业为主体、延伸专业为补充的专业群。形成了专业(工种)动态调整机制。

    59.按照专业定位制定和完善学校中长期专业建设的规划;专业建设按规划实施;专业培养目标的职业定位明确,岗位指向准确具体,预期效果好。

    60.专业设置结构合理,专业实习实训课不低于教学总课时的50%,且学生的动手能力强,实习实训效果好。

    61.重点支持的市级骨干专业的示范、辐射作用突出。

    62.教学管理机构设置合理,人员齐全,岗位职责明确。教务科长为高级职称并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有5年以上教学管理经验,教学管理部门人员均有本科以上学历。

    63.各项常规教学管理规范,严格按教学大纲组织教学,效果显著。

64.有专门的教学研究或教学督导机构。

责任部门:教务处、科研督导室

    (十六)教学模式与课程改革

    65.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建立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程设置、课程目标与专业培养目标一致,以就业为导向的课程体系。

    66.积极探索工学交替的教学模式,方案切实可行,实践效果显著。

    67.大力推行体现教学做一体原则的教学改革,形成“做中教、做中学”的新机制。

68.积极参加天津市和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推动课程改革,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69.建立了校本教材开发、应用和更新机制,能开发面对新兴产业、新职业、新岗位、新工种的校本课程。

责任部门:教务处、技能创业中心

    (十七)教师队伍建设

    70.学校建立了教师队伍建设和专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措施有力,经费有保障。重视师德建设,成效显著。

71.中专学校、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师生比应不低于1:20;

技工学校拥有与办学规模、专业设置相适应的专任教师队伍。

    72.专任基础课、专业课(技术理论课)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100%,研究生学历达10%以上。

73.中专学校、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60%;

技工学校理论实习教学一体化教师达到技术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50%以上。

    74.正式聘任的高级讲师占专任教师的20%以上。

75.中专学校、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的50%;

技工学校技术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总数应不低于教师总数的70%;

每个专业应配备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专业教师。

76.中专学校、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15%以上,且具有高级职业资格;

技工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相关职业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其中,具备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应达到60%以上。

    77.学校教师教学及教学科研能力强。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培训效果好,论文、论著和科研成果突出。专业带头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78.完善了教师培训的各项规章制度,每年有10%的教师参加市级以上培训,每学期均有全员参加校本培训。

责任部门:人事、教务处、科研督导室

    五、质量效益

    (十八)办学质量与规模

79.中专学校、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三年年均2000人(艺体类学校酌减);

技工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三年年均800人;

    80.学生操行考核评定合格率均在95%以上。

    81.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在98%以上。

    82.毕业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率应达到90%以上。其中:技工学校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率达到90%,中专学校、职业学校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率达到60%。

    83.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专业对口率达60%(就业后一年稳定率不低于60%)。

84.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成才典型突出,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责任部门:教务处、技能创业中心、德育处

    (十九)社会贡献与声誉

    85.学校办学特色突出,社会声誉好,近三年获得了市级及以上政府的表彰和奖励。

    86.学校在服务天津支柱产业、区域经济发展、企业产品升级换代等方面,能力强,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率达到90%以上。

87.近三年在“文明风采”等市级及以上的比赛和活动中,获得奖励和表彰。

责任部门:校务办、技能创业中心、德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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